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部署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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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我省医疗废物规范收贮、及时转运和妥善处置,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安徽省2021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方案安排,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的对象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医院及所有一级以上医院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村卫生室、诊所检查数量不低于辖区总数的2%。对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检查医疗废物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专用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立情况,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开设及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检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贮存场所建设情况,收集范围、频次情况,收集转运设备和车辆配备情况,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开设系统账户及管理台账建立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等。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整体工作将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存在问题。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1-04-20 17:51

 

2021年4月21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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