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 自贡市加大协作力度杜绝监管空白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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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9-11 14:42

 

    近年来,我市医疗废物专项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了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有效控制了医疗废物流失风险,杜绝了监管空白和“盲区”。

 

    截至今年8月,我市有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249家,其中,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192家,交由上级医疗机构集中收集2057家。目前,我市医疗废物由市内外4家处置单位收集处置。

 

    为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自贡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6个重点环节和14项制度。2017年以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投入1000余万元,重新改扩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增添专用设施设备、增加标示标牌及制度。针对村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点长、面广、医疗废物收集困难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管理的通知》,合理规划集中收集点,建立有偿服务机制,严格转运时限、路线、工具、人员,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处置流程规范,确保1686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全面覆盖。

 

    市卫健委每年邀请专业人员,对卫生健康行政监管、医疗单位行业质控、其他监督职能部门等相关责任人,就医疗废物、危化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管理意识以及管理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每年分别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全市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持续整改规范。今年以来,针对医疗废物管理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13家次,给予行政处罚17家,处罚1.69万元。

 

    为做到全覆盖规范处置,我市对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五类基层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收集转运,确保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有效控制医疗废物流失风险,杜绝监管空白和“盲区”。市卫健委加大协作力度,会同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环保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协调联络、信息通报和联合监管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了医疗废物无缝化管理。按季度及时收集汇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并通报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确保信息通畅,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目前,已发出情况通报函8期。

2019年9月12日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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