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春市“四排查”“四规范”提升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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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19-09-12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自6月1日起历时三个月,针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联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通过“四排查”“四规范”,全面梳理医废管理问题清单,合力推进医废管理问题整改,加快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按照《长春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两部门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一是排查医疗机构硬件建设情况。包括专门医疗危险废物贮存库(间)标准化建设,“三防”设施;贮存库专人负责;专用包装袋密封收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是医疗机构软件建设情况。包括医废收集转移及出入库管理台账、医废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人员培训教育制度等。三是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内部转移专人负责,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交接记录。医废处置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处置管理台账。四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专门管理机构和岗位管理责任人,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和监督,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共排查医疗机构(诊所)2945家、医废处置企业1家,发现162家医疗机构(诊所)存在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1179份,立案67起,罚款8.1万元,79家正在整改,83家已完成整改。

 

  针对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长春市着重从规范四项机制入手推进问题整改,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一是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标准体系》,认真梳理和查摆问题,彻底查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全面推进整改。二是规范健全医疗危险废物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和修缮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理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危废贮存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考核体系。三是规范医疗废物应急管理机制。跟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行为,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对医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的风险排查与跟踪监控机制。四是规范医废管理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的宣传;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宣讲和传播医废管理规章和防护常识;组织各级各级医疗医管以及医库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树立医废管理先进典型,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019年9月16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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