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8502余吨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网站升级维护中    行业新闻    青岛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8502余吨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0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希泮就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精心护航经济发展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态势,妥善应对、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医疗废水环境监管,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全市共有8300多家医疗机构。为有效应对疫情,市生态环境局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专班,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了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强化联防联控,坚持涉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规范处置,确保了全市医废处置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二次污染和因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80人次,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抽查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157家次、医疗废物运输机构15家次、医疗废物处置机构17家次;全市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8502余吨,实现涉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积极出台实施环保稳企惠民政策

一体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支持服务全市重大经济战略,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从环评审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执法检查服务等多个方面,制定出台支持企业稳发展的一系列举措,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组织实施全市环评改革方案,推行园区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零增地技改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豁免一批环境影响小风险小的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等改革措施。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内即出具环评批复意见,大大提升了环评审批效率。疫情期间,全面推行环评审批网上办理、全程实现“不见面”审批。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先开工建设,后补办环评手续。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200余个,提前介入服务,主动提供业务指导,协调解决项目环评手续问题,切实保障建设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审批463个,对全市35家涉及医疗卫生、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等防疫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例如,疫情爆发初期,收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罗仕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应急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求助函后,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依据有关规定要求,不到三个小时即向企业出具了暂时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的复函,为企业快速投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服务。针对建设用地调查及评审时限过长等问题,从简化流程、创新方式、强化服务等多层面对评审实施流程再造,在省内率先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将评审时限由国家规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评审时限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截至9月15日,共评审地块504个(558次),全部在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在5-6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短在2个工作日完成;对“百日攻坚”项目逐一对接帮扶,对市级领导顶格推进46个重点项目,明确告知其中的31个项目依法不需要开展调查,助力项目加速投产;对93个各区(市)“百日攻坚”项目,明确告知其中53个项目依法不需要开展调查。海尔大云谷项目5个工作日内即完成评审,据项目方介绍,缩短时限后能够节约成本0.5亿元,为企业创造了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探索新路径助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针对今年以来臭氧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的态势,主动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需求企业和治理公司牵线搭桥,推广应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技术,助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例如,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世洁)是一家具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先进技术的企业,为实现精准帮扶,市生态环境局专门上门走访调研,了解该企业治理技术优势和存在的困难,协调组织70余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需求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走进华世洁,现场了解环保政策、法规和治理技术,较好提升企业治理积极性。截至目前,华世洁服务的青岛市排污企业已经超过30家,每年帮助企业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超过2500吨,实现了治理企业发展、被治理企业减排、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多赢良好局面。针对部分企业面临的治理资金缺口问题,按照规定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中涉及挥发性有机物设施升级改造的项目给予重点资金支持,目前已累计支持资金1041万元,有效服务保障企业良性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依规

用心用情做好执法监管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严格规范执法。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强化帮扶指导,推行非现场执法,实施差异化监管,确保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是全面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防疫环保“两手抓”,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前全面检修调试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维护检修自动监测设备,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在全市范围开展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工业企业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情况,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环境风险企业 1800 家,各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情况基本稳定,未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本着“严执法、重帮扶”的原则,制定实施《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严禁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的意见》,采取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方式,共指导服务企业1803家次。派发“双随机一公开”任务913项,将18家企业信用评价红标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制定2批105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对达到环境管理要求、无严重环境违法记录的民生保障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等清单内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已安装在线监控且在线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的清单内企业,调整为一般监管对象实施监管,日常监管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治污设施智能监控平台、机动车环检监控平台和无人机飞检等科技设备,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推出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8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通过主动帮扶指导,督促和引导企业及时整改、自觉守法,为企业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保障。截至6月底,适用免予处罚规定的案件共62起,涉案处罚金额130余万元。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按照省厅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出台了第一批免于行政处罚和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对18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或从轻处罚,继续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四是发挥纪检职能强化纪律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为企业护航—纪委监委在行动”方案,按照市纪委监委提出的“项目落地、政策落实、涉企服务、企业感受”四条主线,在3074家服务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征集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分析,回应企业诉求。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进行督导督办,检查涉扬尘排放企业514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16个,已完成整治11个;全市31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环境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40个。

 

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坚持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动,不断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水平,有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8月,PM2.5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1%;空气质量优良率86.5%,同比提高7.9个百分点。其中,8月份6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为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一是实施精准治污,提高治污治理措施针对性。建立出租车道路走航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市区颗粒物浓度;建设覆盖全市141个镇、街道、功能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控。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建设,构建“1+1+N”即“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云平台和N个业务应用”的生态环境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推进“用数字管理”“用数字服务”“用数字决策”。

 

二是实施科学治污,强化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性。大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压实企业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截至8月6日,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率和登记率均达到100%,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健全完善湾长制,推进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海湾保护管理;实施胶州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推进编制实施“三线一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指导支持青岛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举办治污技术企业交流会,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宣贯和先进治污技术交流研讨,服务环保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依法治污,增强污染治理措施合法性。制定出台《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和制度,探索形成配套的调查评估、赔偿磋商、损害修复、赔偿诉讼等机制。在全市范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激发各区市抓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积极性。印发实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办理环评管理、环境监测、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记入企业社会诚信档案,实现企业环境信用多部门联动激励、惩戒。

 

市生态环境局将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生态环境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把青岛建设成为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应有的环保贡献。

 

来源:青岛发布  发布日期:2020-10-10

2020年10月13日 10:36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