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开展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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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水平,维护群众健康,5月21日至23日,太原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和监督人员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培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登记和医疗污水处理、监测及达标排放等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均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均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及时按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转运人员防护基本符合规范;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处理等。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或个别机构存在问题,如新入职员工培训不到位,医疗废物收集超过盛装物3/4,医疗废物包装物未粘贴标签或标签不完整,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标识陈旧等。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均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

 

  截至5月23日,我市监管范围内4128家医疗卫生机构中,已有3530家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自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共对884家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现场检查,出动执法车辆631台,监督人员2238人,提出整改意见218条。  

 

  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摸清了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下一步,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规范处置,防止疾病传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医疗废物暂存处标识

 

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桶)标识

 

医疗废物转运车标识

 

来源: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5-28

2020年5月28日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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